《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天环委发〔2017〕8号)的解读
来源:电政办 发布日期:2017-09-04 11:22:16
2017年8月31日,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2017年天心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简称《办法》),为了更好的理解与执行,现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考核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2017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考核要求,切实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考核办法。
二、考核主体
区环委会办公室在区环委会和区绩效办的领导下组织考核工作。各街道实行季度考核,暮云经开区、天心经开区和区直环委会成员实施年终考核。
三、考核办法主要内容
包括三类:
第一类街道考核内容,对项目建设、环境监管、日常工作、宣传教育、负面扣分、特色加分等进行了明确。
第二类天心工业园、暮云工业园及区直环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对《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年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表》、信访件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三类区直环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内容,明确34个相关区直部门,分A、B两类进行考核。
四、结果运用
明确了考核方式,将结果内容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考核奖励兑现和通报讲评等。
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相关政策
- · 关于印发《2017年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