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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天心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4-17 16:31:15

  ——2017年3月29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全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的目标,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民生和实事工程,规范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全年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4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8%,比上年增加6041万元,同口径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2071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4%,比上年减少17403万元,同口径增长7.3%;非税收入2003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加23444万元,增长13.3%。

  2.支出预算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105万元,比上年增加32766万元,增长6.5%,其中市专项支出69991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含本级和上级)3464万元、本级财力支出465650万元,本级财力支出为调整预算469020万元的99.3%。本级财力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40万元,增长10.2%。保障了区直机关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正常履职,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支持统战和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确保政府重点项目支出,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国防支出820万元,增长36.7%。保障了基层民兵事业发展,支持了高炮团、通信营等预备役部队建设(增长较快主要是人武部、高炮团一次性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13260万元,增长12.3%。完善了公共安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了检法司办案、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大消防装备设施的投入,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增强了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安保勤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支出98670万元,增长2.1%。全力保障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师的待遇足额到位,全面落实区属学校日常运转经费,推动实验小学、长郡天心中学等一批学校和幼儿园的新改扩建;加强干部教育,促进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与业务能力的提升。

  科学技术支出6385万元,同口径增长9.0%(主要是科技发展资金计提比例调整)。加强了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科技进步先进城区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00万元,增长47.8%。积极推进和扶持文化产业园和广告产业园发展,保障街道文化建设的投入,支持“校园文化进社区”、“欢乐潇湘”、“好戏天天演”等群众文化活动,保证暑期游泳场馆免费开放和全民健身建设的需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0万元,增长2.9%。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全面推进“双创”高地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了居家养老、孤儿、80岁以上老人、特困家庭助学等社会福利支出,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康复扶助,支持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保障社区运转及村级组织惠民项目实施。

  医疗卫生支出13265万元,同口径增长16.7%(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列支科目调整)。落实基本药物改革政策、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及食品药品检测,确保公共卫生支出,积极创建健康城区。

  节能环保支出1750万元,增长24.1%。保证全区节能减排、清霾、碧水、静音计划的实施以及暮云片区环境整治(增长较快主要是暮云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111720万元,增长8.5%。全力支持社区提档提质和“三年造绿”等项目建设,拉通九峰路、和平东路等10条市政道路,加大市政、园林、环卫三局维护投入力度,着力完善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和城区品质的提升。

  农林水支出5630万元,同口径增长6.7%。保障了全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动物防疫的安全,推进乡村道路、农村饮水、水利设施等建设,落实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840万元,增长44.8%。确保城乡公路运输管理和日常维护(增长较快主要是交通运输执法经费增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980万元,增长2.1%。加强了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整治,增强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

  住房保障支出7460万元,增长41.6%。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和投入力度,支持棚改工作的推进(增长较快主要是棚改支出)。

  3.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可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情况将在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中汇报。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5年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2455万元,2016年调整预算时,因营改增政策影响财力而用于弥补预算缺口。2016年超收收入22391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具体情况将在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中汇报。

  5.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6年预备费为4420万元,经报区政府2016年第10次常务会议批准,具体支出情况已包含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中。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5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5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76万元。

  2.支出预算

  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在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中会有适当变动。

  (三)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1.突出财税主线,财政收入稳中进好。一是紧盯收入组织。建立财税周调度、月讲评工作机制,全面把握征管工作动态,积极推进国地财深度融合。二是服务财源发展。全面推行营改增,指导企业适应新税制,深入企业走访服务,着力跟进省发展集团、省电力公司等企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上级专项资金,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推进转型升级。支持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推进传统商贸业和工业提质增效,不断优化税源结构,金融、贸易、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仓储等现代服务业税收达60%。

  2.坚持厉行节约,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一是严控公用经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等经费审批和管理,“三公”经费全年同比下降8%。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杜绝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和随意申请追加预算的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三是保障民生支出。统筹预算内外财力,盘活存量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公共事业发展呈现新面貌,城乡基础环境得到新改善。四是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了预决算公开专栏,财政信息实现及时、集中和透明晾晒,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同时,强化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和应用,2016年省财政厅授予我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为A级,同时,我局被评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3.强化改革力度,财政管理再上台阶。一是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监管。2016年,对全区234个单位及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清查及管理系统上线,建立了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台账。二是政府融资管理逐步规范。成立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天心区融资管理办法》,加强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防范政府风险。三是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出台《天心区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操作流程及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现已正式上线运行。四是公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天心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依法依规推进了公车处理、车补发放、平台建设、司勤安置等后续工作,确保公车改革平稳顺利。

  虽然,2016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刚性支出增加、收支矛盾突出、改革力度不够、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为196945万元,较去年减少290万元。包括政府债券1793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公司银行贷款17645万元(按债务性质分类,记入财政部门的省政府代发地方债债券含置换存量债务166900万元和新增债券 124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公司银行贷款含城投集团银行贷款12821万元、天环公司银行贷款1224万元和天棚公司棚改贷款3600万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区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住、进好、调优”总要求,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依规征收,提高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民生改善;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17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04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26960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2225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22260万元,增长11.1%;非税收入18954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4700万元,增长2.5%。

  2.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85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4830万元,增长1.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75万元,增长0.2%。

  国防支出600万元,比上年减少220万元(主要是人武部、高炮团等单位一次性支出),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386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4.5%(主要是消防装备经费和公安业务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9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30万元,增长0.3%。

  科学技术支出6430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长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0万元,比上年减少550万元(主要是“两园一基地”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0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0.2%。

  医疗卫生支出13050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长4.7%(主要是计生奖扶、基层中医药服务、基本药物改革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450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主要是暮云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8.2%。

  城乡社区支出114500万元,比上年增加810万元,增长0.7%。

  农林水支出5280万元,比上年减少1750万元(主要是趸船收缴、暮云片区水利工程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4.9%。

  交通运输支出86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2.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070万元,比上年增加90万元,增长2.3%。

  住房保障支出7540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增长1.1%。

  预备费4740万元。

  2017年,全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04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0969万元,当年财政收入合计493009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850万元,上解支出19159万元,当年财政支出合计49300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2017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4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35万元。

  2.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1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6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735万元。

  2017年当年收支结余678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因区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收支按政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万元。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7年财政任务

  (一)坚持质效并重,财税创收稳中求进。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大国地财深度融合,提高全区协税护税能力,努力争取属地税源,实现财税工作稳中求进,稳中提质。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促推长株潭商圈、金融外滩和园区的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力,不断拉升经济增长。三是着力培育优质财源。主动帮扶企业,建立企业诉求清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长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依法理财,预算执行稳中求新。一是突出民生保障。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加强资金整合力度,盘活存量,确保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本民生事业支出逐年增长,把“民生造福”战略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绩效监督。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行“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预算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规范管理,财政监管稳中求效。一是强化内生动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形成规范、优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二是强化监督力度。加强财政日常督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合力。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精准预算编制,严格资金管理,严控工程成本,确保政府资金用到实处、用得放心。三是强化国资管理。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动态监管,盘活国有资产,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稳中求好。一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打好营改增结构性政策改革攻坚战。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动态监控,防范财政债务风险。二是大力推进街道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区街财税管理体制,发挥街道在财源培植、协税护税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三是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完善公车改革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公车改革。深入推进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及资金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关怀下,紧紧围绕“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战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保证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目前,由区级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税收收入: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根据分税政策,区本级参与分享或独享的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6〕48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同步调整省与市州或县市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法。

  5.非税收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捐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市级收入组成。

  7.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维护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事务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3月29日

  

2017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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