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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工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区工商分局       发布日期:2016-08-11 11:02: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区工商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区工商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2015年,区工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概况

  2015年,区工商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机构信息类2条(本级机构、内设机构);业务动态类信息49条。其中,涉及工商机关职能职责且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20条,主要包括:工商行政机关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微小企业年度工商报告、动产抵押登记公示、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区工商分局通过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天心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红盾网、人民日报、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等进行信息公示,并在分局注册大厅工商窗口、企业登记注册科及9个工商所办照大厅设置信息公开公示栏及业务咨询窗口,及时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和业务工作信息,回答群众相关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分局收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2人次,其中:电话咨询3次,通过互联网咨询0次。针对各类咨询,分局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或及时回复,未出现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区工商分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依法、有序的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区工商分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比较狭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内容还有待优化。

  今后,区工商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以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互联网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和官方政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报送等制度,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实现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自查、抽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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