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金融办工作职责
来源:区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7-08-03 14:38:30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积极协调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4、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制度及规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5、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