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来源:区住保局 发布日期:2016-11-14 14:22:52
1、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5万元。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如何选择合适的住房?
答:保障对象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住房一套(含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但户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3、购房后如何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
答: 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商 品房备案合同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 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购买二手房 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 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4、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购住房的产权性质及今后的上市交易等是如何规定的?
答: 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通过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也可由产权 人全额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
5、经济适用房补贴5万、8万能否买得起房?
答:货币补贴标准充分考虑了商品房价格和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购房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后,基本上都能够买得起房。例如:两夫妻带一个小孩的三口之家,家中有一定积蓄且两夫妻月总收入3000元左右的申请户,使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一套两室一厅60平方米的住房,若购买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购房款为21万元,政府补贴8万元后,个人需支付13万元。而同比购买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实物保障住房,按现在的均价2200元/平方米(小高层)计算,购房款为13.2万元,两种方式需支付的购房款相差不大。如申请20年期限、额度为10万元的住房按揭,则只需支付3万元购房首付,今后每月还贷额为825元左右,占家庭月收入的27%,基本有能力负担。
6、取得货币补贴凭证后一年内未购房的,凭证作废后,今后如还要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如何办理?
答:须按照届时的住房保障政策依规重新申请和审批。
7、长沙以后还建不建经济适用住房?已批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分配?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今后如何解决?
答:今后我市不再新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原来已批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全部作为棚户区、片区改造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一律采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
8、“居者有其屋”的保障方式是什么?
答:我市低收入保障对象有能力购房的,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无能力购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9、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城市户籍低收入单身申请人,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10、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实物配租、租赁补贴。
1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多少?
答:无房户每人每月160元,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80元,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12、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租赁补贴每季度核准发放一次;保障对象从批准后的次月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对象按规定办理银行存折,由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核拨补贴资金。
13、什么情形停发租赁补贴?
答: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停发租赁补贴。
14、申请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怎么认定?
答:(1)住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2)住房已拆迁的,住房面积以《长沙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3)申请人家庭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4)有住房但没有产权证的,以实际合同或相关证明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