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无房无户)需提供什么有效证件?
来源:区电子政务办 发布日期:2016-06-23 12:15:15
(1)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学前教育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父母、小孩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
(4)父或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5)父或母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6)父或母雨花区内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上述的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
天心区教育局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