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天心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众,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社会公众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hnaic.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设在省工商局一楼注册大厅)领取。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二部分。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分为五个类别:
(一)机构概况;
(二)政策法规;
(三)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五)其他。
依申请公开信息分为两个类别:
(一)注册登记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范围详见《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社会公众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hnaic.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查阅《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长沙市天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天心区湘府中路与刘家冲路交叉口西北角298号 原天怡大酒店)
邮政编码:4100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731-85890608 传真:0731-858990677
电子邮箱:704577628@qq.com
三、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7项内容。
我局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我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局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我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公开信息,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办理流程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形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工商局办公楼(邮政编码:410004),办公时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定执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731-85693239;传真号码0731-85693001;电子邮箱:ztk209@sina.com。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反映,也可以向湖南省监察厅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